「三大紀律八項紀律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和行動準則,體現了人民軍隊的本質和宗旨。 1947年10月10日,毛澤東起草了《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於重行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》。從此,內容統一的「三大紀律八項紀律」就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來,成為全軍的統一紀律。它對統一全軍紀律,加強部隊的思想和作風建設,具有重大的意義。
歌詞:
革命軍人個個要牢記,三大紀律八項注意。
第一一切行動聽指揮,步調一致才能得勝利。
第二不拿群眾一針線,群眾對我擁護又喜歡。
第三一切繳獲要歸公,努力減輕人民的負擔。
三大紀律我們要做到,八項注意切莫忘記了。
第一說話態度要和好,尊重群眾不要耍驕傲。
第二買賣價錢要公平,公買公賣不許逞霸道。
第三借人東西用過了,當面歸還切莫遺失掉。
第四若把東西損壞了,照價賠償不差半分毫。
第五不許打人和罵人,軍閥作風堅決克服掉。
第六愛護群眾的莊稼,行軍作戰處處注意到。
第七不許調戲婦女們,流氓習氣堅決要除掉。
第八不許虐待俘虜兵,不許打罵不許搜腰包。
遵守紀律人人要自覺,互相監督切莫違反了。
革命紀律條條要記清,人民戰士處處愛人民。
保衛祖國永遠向前進,全國人民擁護又歡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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