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视频中,孟小洁律师为您介绍EB1C绿卡申请条件。EB1C是跨国经理的调动,不同于L-1签证。申请人需要与美国公司存在股权关联,其中一年以上在海外公司担任管理职能,且管理的员工符合经理人定义。美国公司必须经营满一年且能支付申请人及其他员工的工资。虽然没有硬性条件,但公司规模和人员配置是隐含的要求。EB1C申请递交后大约一年获得审理结果,可加急审理。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可同时递交485调整身份申请,否则需前往广领馆办理移民签证。中国大陆申请人可同时递交EB1C的140和485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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